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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2日    来源:对外经济合作处

冀工信明传〔2017〕73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经国务院批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南非小企业发展部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举办的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第十四届中博会)将于2017年10月10日在广州市开幕。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和厅领导批示精神,省厅拟组成河北省代表团参会。为做好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10日—13日

地点:广州保利世贸博览馆(广州市新港东路1000号)

二、主要活动

(一)展览展示。第十四届中博会以“智能、智慧、智造、节能”为主题,规划展览面积15万平方米,共设6000个国际标准展位,境外展位不少于1200个。包括主题展和节能展、智造纺织与服装展、智慧建材与家居展、智能制造与装备展四个专业展区。中外中小企业和服务机构共同参展,展示推广中小企业的品牌产品、先进技术及相关服务,开展洽谈、对接和交易活动。

(二)中小企业高峰论坛。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制造强国建设和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结合当前中小企业发展的新特点,邀请中国政府和联合主办国政府代表、专家学者、企业家出席并就相关热点问题进行研讨,交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实践成果。届时,拟组织我省企业有针对性地参加部分中小企业高峰论坛。

(三)中小企业跨境撮合对接洽谈会。支持中小企业利用全球要素,优化资源配置,积极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技术创新。

(四)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入选全国决赛的我省企业和创客参赛,通过网络路演、现场演示和答辩等环节参加现场决赛,充分展示我省小微企业和创客的创新创业成果。

(五)组织参展企业开展现场“对标”。充分发挥中博会作为政府部门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平台作用,组织我省参展企业与国内外企业进行交流洽谈,学习国内外知名企业先进管理经验和生产工艺,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参展方式

本届中博会分配我省40个标准展位(360平方米),按照大会组委会统一要求,结合我省具体情况,河北展区拟组织我省40-45家优势中小企业参展,采取特装方式参加主题展。经研究,拟按照区域与行业相结合的原则,由各市重点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推荐企业参展。

(一)报名。企业需要完整准确填写参展企业信息填报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各相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后将参展企业信息汇总表(附件1)及参展企业信息填报表于8月31日前报送至厅对外经济合作处。

(二)费用。贸展由省厅租用展场,统一搭建展台,我省参展企业免费参展(展位费由省财政承担,展品运输及参展人员差旅费由企业承担)。

(三)其他事宜。

1.请参展企业认真准备企业简介(不超过300字)和企业、产品图片,由各市收集汇总后,于8月31日前报送至厅对外经济合作处。

2.了解更多参展信息和相关活动要求请登录中博会官方网站http://www.cismef.com.cn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扶助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利用中博会这一平台,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请各市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及联络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主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请于8月15日前报厅对外经济合作处。

(二)搞好动员。要向企业广泛宣传参加中博会的重要意义,本着企业自愿原则,积极动员组织本地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展参会。

(三)精心组织。请各单位根据展会主题,结合广州的特点和优势,重点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等主题,重点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征集和筛选能够体现河北产业发展趋势、契合我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发展方向的企业、产品和技术参展。

筹备参展、组团报名等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乐瑶

电  话:0311-87908710(兼传真) 13503215201

邮  箱:wly@ii.gov.cn

附件:冀工信明传〔2017〕73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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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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