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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7日    来源:默认部门

(一)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拟定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有关工作;

(三)负责党员干部的相关培训教育工作;

(四)负责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党员管理和服务工作,保障党员权利;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

(五)负责厅机关和厅属单位纪律检查工作;

(六)指导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七)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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